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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43 深市 绿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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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岛风: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绿岛风: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4-011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
以微信、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李清泉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李清泉先生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3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作的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独立董事高淑梅女士、黄宸武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董事会
关 于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性 自 查 情 况的专项 报告》 同日刊载于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该议案已提前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已提前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 司 《 2023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 同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 97,185,146.46 元,按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9,718,514.65 元。2023
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6,210,756.54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69,617,284.2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2,591,660.67 元。

  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8,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8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984.00 万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日报》 《经济参考报》及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规范公司管理运作、防范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该议案已提前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及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 )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核 查 报 告 》 同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2024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 9.7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事项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及期限等最终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 经 济 参 考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 金 及 自 有 资 金 进 行 现 金 管 理的核查 意见》同日刊载于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年产 15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4 年 6 月 30 日均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 经 济 参 考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该议案已提前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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