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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岛风: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7

绿岛风: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1-029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担保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一般授信额度为 6,000 万元,由公司控股股东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达投资”)作为保证人,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为不超过 4,000 万元,以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单做质押担保。授信期限一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董事李清泉作为奥达投资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董事李振中作为奥达投资的经理及李清泉的父亲回避表决该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中,公司获得的一般授信额度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关联担保事项,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为13,000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7.15%,未达到 50%,故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奥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9,99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4.11%,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奥达投资为本次交易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1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如下:

                          被担  担保金额                          担保是否
        担保方          保方  (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已经履行
                                                                      完毕

 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2028 年 12 月

 台山市振中投资合伙企业  公司      6,500  月 03 日      03 日        是

  (有限合伙)、李清泉

 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      1,800  2020 年 09  2030 年 08 月    否

                                            月 01 日      31 日

 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      3,000  2021 年 09  2031 年 09 月    否

                                            月 27 日      30 日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有助于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奥达投资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银行授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该事项是为解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认真审核本次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申请银行授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缓解了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压力,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李清泉作为关联方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李振中作为关联方的经理及李清泉的父亲,均回避表决该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控股股东本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控股股东奥达投资担保事项系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担保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未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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