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5-019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
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 5 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分别为徐进、沈潇健、王颖秀、苏秉华、林俊。拟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杨桂清和公司财务部经理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编制了《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编制了《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为了保障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1,060,742.63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52,281,844.60 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40,313,468.55 元。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王颖秀、苏秉华、林俊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
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王颖秀、苏秉华、林俊递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提交了《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未来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在综合分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不达标导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公司将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5,000 股,鉴于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为 19.42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关联董
事杨亮亮、庞继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不达标导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符合归属条件,因此公司将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76,407 股,同时因预留授予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
消该类人员资格,并作废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600 股。综上,公司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80,007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股东北京联众永盛科贸有限公司提名徐进、李志洋、申雷、宋庆丰、公司股东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沈潇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