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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联锐视:2021-014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3

安联锐视:2021-014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1-014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人民币 8.000000 元现金,共分配55,040,000 元。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本次实施权益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8.0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7.2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6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9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9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 100 号

    咨询联系人:申雷

    咨询电话:0756-8598208

    传真电话:0756-8598208-802

    七、备查文件

    1、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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