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5 年 04 月 21 日
审计机构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1395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田华、贾嘉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1395号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乐股份”)财务报表,
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双乐股份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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