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5 证券简称:润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润丰股份”)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潍坊
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3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69,05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2.0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186.2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2,880.93 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出具了
大信验字[2021]第 3-0003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金额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35300 吨除草剂产品加工项目 49.44 49.44
(已变更)
2 年产 1 万吨高端制剂项目 3,652.55 3,652.55
3 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 27,648.28 28,332.27
4 年产 9000 吨克菌丹项目(已变更) 21,950.56 6,501.51
5 6000 吨/年小吨位苯氧羧酸项目 10,847.00 11,015.71
6 年产 62000 吨除草剂项目(一期)- 10,347.00 10,235.30
禾本田液体制剂
年产 38800 吨除草剂项目(一期)—
7 30000 吨/年草甘膦可溶粒剂(已变 7,916.45 133.29
更)
8 高效杀虫杀菌剂技改项目 10,029.00 10,142.81
9 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7,860.00 5,541.52
10 年产 25000 吨草甘膦连续化技改项目 33,934.00 12,988.91
(已变更)
合计 134,234.28 88,593.30
【注 1】:上表数据未经审计:存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
五入原因导致。
【注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2,880.93 万元,扣除
前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 8,646.65 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用于购买办公用房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60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山东润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资金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剩余超募资金储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注 3】: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35,300 吨除草剂产品加工项目”、“大豆田作物植保解决方案配套制剂加工项目”、“甘蔗田植保作物解决方案配套制剂加工项目”、“年产 1,000吨高效杀菌剂项目”、“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原)”5 个原募投项目变更为“年产 9000吨克菌丹项目”、“6000 吨/年小吨位苯氧羧酸项目”、“年产 62000 吨除草剂项目(一期)-禾本田液体制剂”、“高效杀虫杀菌剂技改项目”、“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5 个新募投项目;将“年产 1 万吨高端制剂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年产 38800 吨除草剂
项目(一期)—30000 吨/年草甘膦可溶粒剂”。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20,000
吨 2,4-D、2,000 吨烯草酮、500 吨高效盖草能项目”变更为“年产 25000 吨草甘膦连续化
技改项目”。
【注 4】: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实施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年产 9000 吨克菌丹项目”、“年产 388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30000 吨/年草甘膦可溶粒剂”和“年产 25000 吨草甘膦连续化技改项目”,并将前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共计 47,024.47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用于“农药产品全球登记项目”。
利息)。
2、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5 年 8 月 4 日,公司已将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314,110,058.16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8 月 4 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2025-035)。
3、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最新的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短期内本次募集资金不会全部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相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必要性、合理性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随着公司战略规划的落地推进,公司对流动资金需求增加,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预期 12 个月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人民币 600 万元(按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测算,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于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和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润丰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