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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33 深市 迈普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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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普医学:关于本次交易方案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之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301033      证券简称:迈普医学      公告编号:2025-054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方案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募集配套资金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之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迈普医学”)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广州易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
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已于 2025 年 6 月 6 日披露了《广
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公告。

  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方案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之调整不构成原重组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其中,关于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作出如下调整:


  一、调整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并调整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的情况

  (一)原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确定涉及的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实际控制人袁玉宇,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5 年 6 月 6日)。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48.0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及《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1、调整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利用银行并购贷款筹措资金的考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拟由实际控制人袁玉宇调整为实际控制人袁玉宇 100%持股的企业广州易见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见医疗”),并以上市公司审议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重新确定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并重新确定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和股票发行价格,符合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不构成对原重组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本次调整不会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拟调整为实际控制人袁玉宇 100%持股的易见医疗,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广州易见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主要经营场所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国际生物岛星汉大道26号第二层201单元

法定代表人        袁玉宇

注册资本          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2MAEQHM2605

成立时间          2025年8月4日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本次调整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涉及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为 71.68 元/股,交易均价的 80%为 57.35 元/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 57.3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自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3、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
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调整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在本次董事会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股东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构成对原重组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重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及时公告相关文件。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调整不涉及对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调整,也不涉及新增或调增募集配套资金,因此不构成对原重组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价格须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