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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柴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0

新柴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32        证券简称:新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283,400 股,每股发行价 4.97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 299,608,498.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9,443,207.0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40,165,290.99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796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                  调整后拟使用
                                      拟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万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万元)        元)

                          (万元)

      年产30万套绿色智

 1  慧发动机关键零部  25,310.89      25,310.89      8,156.53

      件建设项目二期

      高效节能环保非道

 2  路国Ⅳ柴油机生产  16,037.16      16,037.16      8,800.00

      线技改项目

      新柴股份研发中心

 3  升级改造项目        7,061.40        7,061.40        7,060.00

        合计            48,409.45      48,409.45      24,016.53

  公司正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开展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以及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2、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相关产
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决议情况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形。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能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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