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5-047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前述议案及部分公司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1、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终止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对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11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160,208 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24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 577,708,128 股减
少至 576,547,920 股,注册资本由 577,708,128 元减少至 576,547,920
元。
2、2024 年 5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
意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04 号),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 57,654,792 股已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576,547,920 股增加至634,202,71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76,547,920元变更至634,202,712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股本、注册资本发生变更以及不再设置监事会等相关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2)调整董事会结构,新设职工董事;(3)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4)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其他内容进行补充或完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以及个别数字符号的语体转换、标点符号变化、目录页码变更等,在
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未再逐项列示。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为提高工作效率,现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并由董事会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四、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并制定了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需要提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 修订 是
议事规则》)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5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6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8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9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更名为:《关联交 修订 是
易管理制度》)
10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更 修订 否
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14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5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否
16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7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8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19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高 修订 否
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
度》)
20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1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2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23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修订 是
24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否
25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新制定 否
26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新制定 否
上述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制定后的部分管理制度将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4 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1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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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发起方式由东莞市怡合达自动化科技有限 公司以发起方式由东莞市怡合达自动化科技有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 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股份;现持有由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 登 记 ,取 得 营业执 照 ,统 一 社会信 用 代码 为
会信用代码为 91441900566614589Q 的《营业执照》。 91441900566614589Q。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77,708,12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34,202,712
3
元。 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4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