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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合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9

怡合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合达”、“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001.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1717 号)。

  经发行人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4,001.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进行;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14.21 元/股(含 14.21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4.20 元/股,申购数量少于 1,300 万股的配
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4.20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1,300 万股,且申
购时间晚于 2021 年 7 月 7 日 14:57:55:229 的配售对象中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申购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7 日 14:57:55:229 的配售对象中,按照网下申购平台自
动生成的顺序从后往前将 22 个配售对象予以剔除。共剔除 1,014 个配售对象,以上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1,221,54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12,203,470 万股的 10.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14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 14.14 元/股在 2021 年 7 月 12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7 月12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600.15 万股,占发行数量的 15.00%。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初始参与跟投的股票数量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400.10 万股,与初始预计认购股数的差额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综上,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仅有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400.10 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 10.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200.05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 2021 年 7 月 14 日(T+2 日)公布的《东莞怡合达自
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
告》,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
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7 月 14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
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7、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创业板、科创板、主板、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创业板、科创板、主板首发股票项目及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二、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1 年 7 月 2 日披露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 ; 证 券 日 报 网 , 网 址 www.zqrb.cn 和 经 济 参 考 网 , 网 址
www.jjckb.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4.14 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9.6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18.8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21.7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20.7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六、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4.14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

 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

 行人所处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4)。截至 2021 年 7 月 7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9.48 倍。
    2、截至 2021 年 7 月 7 日(T-3 日)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

 况如下:

                    2020 年扣非  2020 年扣  T-3 日股票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
股票代码  证券简    前 EPS    非后 EPS    收盘价    盈率-扣非前  市盈率-扣非
            称    (元/股,人民  (元/股,人  (元/股,人民  (2020 年)  后(2020 年)
                        币)        民币)        币)

 9962.T    米思米        3.53        2.85      227.07        64.36        79.71

                        平均值                                  64.36        79.71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1 年 7 月 7 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0年扣非前/后EPS=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T-3日
 总股本;
 注3:米思米为日本东京上市公司,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年
 度报告披露的2020年4月1日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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