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33,743,05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687,152.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080,213.41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8,264,792.4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 2,826,479.24 元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
润为 216,454,808.29 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93,026,194.89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16,454,808.29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的资金使用需求及规划,在兼顾公司发展及股东长
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33,743,05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687,152.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1,687,152.8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080,213.41 -37,733,973.71 -41,358,913.47
研发投入(元) 48,309,515.14 46,139,359.29 46,336,564.51
营业收入(元) 577,009,726.78 469,833,979.71 306,537,601.1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16,454,808.2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93,026,194.89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1,687,152.8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4,004,224.5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1,687,152.8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140,785,438.9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10.40%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否
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回报、盈利水平、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