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0 证券简称:晶雪节能 公告编号:2025-052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 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常润实业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4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公司股东常润实业公司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2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常润实业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暨减持计划实
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3 日期
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944,000 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12.86%减少至 11.06%,达到 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润实业公司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权益变动达到 1%整数倍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常润实业公司
地址 香港新界屯门景峰径4-8号怡乐花园1座29楼B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3日
股票简称 晶雪节能 股票代码 301010
变动类型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无?
增加□ 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常润实业公司 A股 1,944,000 1.80
合 计 1,944,000 1.8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891,500 12.86 11,947,500 11.0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891,500 12.86 11,947,500 11.06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2025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公司股东常润实业公司拟以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40,000股。
常润实业公司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
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数量范围内。常润实业公司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
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是□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否?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说明:上表中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元) (股) (%)
公司首次 集中竞价 2025 年 9 月 1 日— 20.1146 1,080,000 1.00
公开发行 2025 年 10 月 16 日
常 润
实 业 前的股份 2025年10月17日—
公司 大宗交易 2025 年 10 月 23 日 19.015 2,160,000 2.00
合 计 3,240,000 3.00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5,187,500 14.06 11,947,500 11.06
常润实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
公司 股份 15,187,500 14.06 11,947,500 11.06
有限售条件
股份 - -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
3、常润实业公司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常润实业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