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817.6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3,817.67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16.1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3〕43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 31,976.62 27,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 11,000.00
合计 42,976.62 38,000.00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416.13万
元。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该项
目已顺利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 2026 年 3 月 10 日,
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 尚需支付金 募集资金投
序 额(合同尾 资项目节余 累计利息收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集资金金额 款及质保金 资金④=①- 入和投资收 =④+⑤
总额 ① ② 等)③ ②-③ 益净额⑤
电子水泵及
1 注塑件产业 27,000.00 21,697.14 2,317.71 2,985.15 832.52 3,817.67
化项目
合计 27,000.00 21,697.14 2,317.71 2,985.15 832.52 3,817.67
注: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暨向全资子
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电子水泵及
注塑件产业化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改变募投
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对“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内
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不涉及募投项目
规模及用途的变更。
截至 2026 年3月10 日,公司的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人民币 21,697.14 万元
(未经审计),占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80.36%。
(二)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在保障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
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
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同时,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3,817.67 万元(实际利息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后续如需支付尚未达到付款状态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相关款项,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四、履行的必要审批条件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817.6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了2026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 金 3,817.6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