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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21-06-08

德迈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PDF查看PDF原文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Dalian Demaishi Precision Technology Co.,Ltd.)

    (住所:辽宁省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兴发路 8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 216 号华创大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834万股(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25.00%。无股东公开发售情况)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5.29 元

发行日期                  2021 年 6 月 2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15,334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6 月 8 日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实际控制人何建平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保证: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4、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二)控股股东德迈仕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2、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

  3、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企业同意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三)持股 5%以上股东昝爱军、远东运通、陈平泽、深圳狐秀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2、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人/本企业同意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四)直接或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骆波阳、董晓昆、李健、孙百芸、张洪武、姚伟旋和何天军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本人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

  4、前述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终止。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将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3)《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五)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股东限售安排

  除上述已出具承诺函的股东需按照承诺情况履行股份锁定义务外,公司其他股东需根据《公司法》第 141 条的规定,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亦将同等按照上述限售安排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其他股东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锁定。
二、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出具了关于在特定情况和条件下的有关承诺,包括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发行人以及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等。该等承诺事项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相关内容。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认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上市发行前滚存的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按比例享有。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精密轴及精密切削件,其下游领域主要是汽车零部件行业。下游行业的需求和宏观经济的相关性较大,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引致消费能力和消费需求的变化,将对汽车精密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带来影响。若宏观经济持续恶化,经济出现衰退,公司下游行业不景气或者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虽然公司在客户资源、研发能力、生产技术和规模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但受制于市场竞争、资金、技术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在扩大产品生产规模和优化产品结构等方面受到一定的制约。近几年,受汽车行业景气度下降及国六标准实施的影响,汽车零部件行业竞争加剧,加上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的扩大,各汽车零部件企业也加大对新能源产品的竞争。因此,若公司不能持续在客户开拓、产品研发、生产技术提升、规模生产、质量控制等方面保持优势,市场竞争地位将受到影响。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钢材在生产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报告
期内,公司采购钢材的平均价格为 11,160 元/吨、10,890 元/吨和 11,015 元/吨;钢
材价格变动是公司生产成本变化的主要因素之一。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增加,钢材实际消耗量也逐年增加。如果未来钢材价格持续大幅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毛利率,公司的产品价格如不能及时相应调整,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会带来不利影响。

    (四)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汽车零部件行业普遍存在价格年度调整惯例,通常在新产品供货后存在一定年限内的价格年降。报告期各期,公司汽车零部件产品价格年降对当期收入的影

响分别为 721.81 万元、624.67 万元和 628.74 万元,相应减少了当期利润;此外,
公司存在个别老产品多次年降后不盈利的情况。如果公司成本控制水平未能同步提高,以及新产品订单量不及预期,公司业绩将受到产品价格下降带来的不利影响。

    (五)汽车行业产销量下滑的风险

  2018 年,受全球经济影响,中国汽车产销量近年来首次出现下滑,同比分别
下降 4.16%和 3.58%;2019 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 7.51%和 8.23%。
汽车行业产销量的下滑对汽车零部件行业带来较大影响,导致公司 2019 年的经营业绩出现一定下滑。如果未来汽车行业仍呈现产销量下滑的趋势,公司订单需求将可能面临波动的情况,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六)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变化风险

  受全球经济影响,汽车行业景气度自 2018 年以来有所下降,汽车整车制造企业、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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