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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民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线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其中董事颜爱民先生、刘浩先生、刘益灯先生、石松佳子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雄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各位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刘浩先生、颜爱民先生及刘益灯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各位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邵雄辉先生编制的《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在 2024 年度充分、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的各项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242,159,45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2 元(含税),共计派发 48,431,890 元,不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
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务报表审计和相关鉴证服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此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5]4887 号),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 202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预计 2025 年度无日常关联交易之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和自有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和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98,960 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5.21 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1,168 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