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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民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1

肇民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由董事长邵雄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月 9 日通过电话、电子
 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
 式。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以线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
 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雄辉先生主持,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主持人和表决程序等事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各位董事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刘浩先
生、颜爱民先生及张霞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管理层充分、有效的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的
完成了 2021 年度的各项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1 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
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月 31 日,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46,794,448.77 元。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即期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53,333,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15 元(含税),共计派发 80,000,250.00 元,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至
96,000,300 股,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此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18861 号),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1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 2022年度日常
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
营的实际需要产生的,交易事项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此外,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预计 2022 年度无日常关联交易之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关联董事邵雄辉先生、石松佳子
女士、孙乐宜先生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此外,在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将发生变化,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的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七项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进行相应的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三项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内部审计制度》等制度进行相应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5月 26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上海肇
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4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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