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3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旨在更好地回报股东,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和未来发展的需求,且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公司可供利润分配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909,706.2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1,796,325.07 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320,808,545.21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
1.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4年度公司股份回购情况
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并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金额为15,443,412.60元(不含交易费用)。
3.综上,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5,443,412.60元,占 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绝对值为8.05%。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53,160,219.68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1,909,706.23 56,241,724.57 -51,564,970.98
(元)
研发投入(元) 34,546,287.49 45,979,535.88 14,874,602.80
营业收入(元) 1,151,623,690.83 1,776,763,963.30 165,837,220.1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1,796,325.07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320,808,545.21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53,160,219.68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62,410,984.21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53,160,219.68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95,400,426.17
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3.08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 否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2024年公司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度发生亏损,未能实现盈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发展,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今后,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