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8 证券简称:东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草案)〉
的议案》,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资金情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同时该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股东的利益而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审议此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 年度
2、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0,430,067.00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885,751.5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
润 342,024,887.13 元,并扣除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金额
105,544,696.02 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376,024,506.59 元;母公司 2024 年度
净利润 108,857,515.19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885,751.52 元,加上年初
未分配利润 409,850,033.69 元,并扣除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金额 105,544,696.02 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402,277,101.34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4 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76,024,506.59 元。
3、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和未来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需求,并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初步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42,270.2739 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126,810,821.7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4、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完成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人民币 21,124,689.76 元(含税),本次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计分配现金
股 利 126,810,821.70 元 , 公 司 2024 年 度 累 计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预 计 为
147,935,511.46 元(含税),占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98.34%。
5、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47,935,511.46 84,420,006.26 63,383,326.23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0,430,067.00 140,695,402.39 85,518,994.44
研发投入(元) 91,311,500.87 106,274,628.33 94,389,453.86
营业收入(元) 2,189,690,200.20 2,044,541,516.81 1,767,177,121.1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76,024,506.5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02,277,101.34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95,738,843.9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25,548,154.6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295,738,843.95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291,975,583.0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 4.87%
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否
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预计)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95,738,843.95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分红回报规划、做出的相关承诺及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
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占 2023 年度、2024年度总资产的比例均低于 50%。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