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7 证券简称:晓鸣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813,371.22元,未分配利润175,314,290.89元;母公司净利润42,869,611.88元,未分配利润 174,973,302.05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174,973,302.05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187,568,073 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1,893,300 股后
的股本 185,674,77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人民币(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公司
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测算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共计 37,134,954.60 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
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4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4 年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
发展战略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
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特此公告。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0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