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5 证券简称:恒宇信通 公告编号:2024-015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邮件和专人寄送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高健存先
生、叶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琉滨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 2023 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的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以监事会决议方式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亏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以监事会决议方式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3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以监事会决议方式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以监事会决议方式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标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标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公司 2024 年度实际审计工作情况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发或修订的包括《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在内的系列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全面梳理了现有的相关治理制度,拟对《公司
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指定专人办理相关的变更、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 9 月 4 日起施行)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公司对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叶锋(主任委员)、姬淑艳、郭小冬
调整后:叶锋(主任委员)、姬淑艳、吴琉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