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5 证券简称:恒宇信通 公告编号:2024-028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一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显示,2023 年实现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82,921,806.89 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75,897,036.78 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
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的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星期四)停牌一天,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
(星期五)复牌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
“恒宇信通”变更为“*ST 恒宇”,证券代码仍为 300965,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二)股票简称由“恒宇信通”变更为“*ST 恒宇”;
(三)股票代码仍为“300965”;
(四)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 年 4 月 26 日;
(五)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4 年 4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开市起复牌;
(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二、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显示,2023 年实现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82,921,806.89 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75,897,036.78 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
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股票交易将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停牌一天,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复牌
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采取措施改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将持续跟踪上述相关工作的进展,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拟采取如下措施:
2024 年,公司在保证传统直升机型号产品任务交付的基础上,将积极推动传统主营产品(机载多功能显示器类产品)在固定翼运输机、教练机等新机型上的定型和量产;积极推进其他机型传统主营产品的研发进度,不断夯实传统主营业务的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传统主营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
公司将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加大军用机载综合视景及可视化导航、飞行任务规划、高可靠性专用电子模块等新产品、新业务的市场开拓力度,持续提升
新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收入规模。
同时,公司将依托二十余年在航空电子相关领域的技术和产品积淀,抓住机遇,积极稳妥的拓展传统主营产品和其他新产品的应用,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持续经营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规定,若公司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满足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满足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纬二十六路 169 号中交科技城东区 5 号楼
电话:029-85721116
邮箱:hengyuxintong@bjhyxt.cn
特此公告!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