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2 证券简称:中金辐照 公告编号:2021-010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计224,401,7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的承销费用合计为 15,094,339.62元(不含增值税)后的余额为 209,307,360.38 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划转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元)
序 资金用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划款金额 联行行号
号 途
青 岛 电
中金辐照股 农业银行深 子 加 速
1 41001700040033452 20,000,000.00 103584000172
份有限公司 圳东盛支行 器 建 设
项目
中金辐照股 广发银行深 补 充 流
2 9550880225742300163 109,808,368.84 306584001204
份有限公司 圳科苑支行 动资金
中金辐照股 广发银行深 钴 源 采
3 9550880225742300253 79,498,991.54 306584001204
份有限公司 圳科苑支行 购项目
合 计 209,307,360.38
二、闲置募集资金拟以协定存款和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方案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存储收益,根据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总额度不超过18,000 万元,存款期限具体由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时间不超过一年。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款的管理
1.公司承诺上述存款到期后及时将本金和利息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不得对募集资金存款设定质押。
2.上述存款账户不得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账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如需支取资金,上述存款必须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3.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和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批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总额度不超过 18,000 万元,存款期限具体由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时间不超过一年。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存储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总额度不超过 18,000 万元,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