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是否异常波动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晖智控”或“上市公司”)委托,担任其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61.3106%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波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价波动情况
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3 月 5 日起停牌。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申请连续
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 2025 年 1 月 27 日至 2025 年 3 月 4 日,该区间段
内上市公司股票、创业板指数(399006.SZ)、同花顺通用设备指数(881117.TI)的累计涨跌幅如下:
项目 公告前 21 个交易日 公告前 1 个交易日 涨跌幅
(2025 年 1 月 27 日) (2025 年 3 月 4 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12.77 13.70 7.28%
创业板指数(399006.SZ) 2,063.82 2,190.08 6.12%
同花顺通用设备指数 5,629.36 6,609.24 17.41%
(881117.T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1.16%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10.12%
剔除大盘因素(参考创业板指数(399006.SZ)后,上市公司股票在停牌前20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为 1.16%,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参考同花顺通用设备指数(881117.TI)后,上市公司股票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为-10.12%。因此,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不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上述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内的累计涨跌幅未达到 20%,不存在异常波动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是否异常波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秦 康 季晨翔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