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 告 编 号 : 2 0 2 5 - 0 4 5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减持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肖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6)。持有本公司股份 9,269,48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 11.59 %)的 5%以上股东、董事肖炎先生计划在 2025 年 8 月 29 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9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1 日)以集中竞价(含
盘后定价,下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2,317,372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9%)。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肖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
例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其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9 日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32,2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7%。
本次权益变动后,肖炎先生持股比例由 11.59%减少至 10.92%,股份变动触及 1%
的整数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肖炎
住所 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
南四街 17 号 105 号楼 A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11 月 12 日-2025 年 11 月 19 日
股票简称 华安鑫创 股票代码 300928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532,233 0.67
合 计 532,233 0.6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269,488 11.59 8,737,255 10.9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17,372 2.90 1,785,139 2.23
有限售条件股份 6,952,116 8.69 6,952,116 8.69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已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5%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号:2025-036)。
划 本次减持计划正在实施中。本次权益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
持承诺、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截
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肖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
关注其所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