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300928 深市 华安鑫创


首页 公告 华安鑫创: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精电(深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华安鑫创: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精电(深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9

华安鑫创: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精电(深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021-054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精电(深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合
    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精电(深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宁波启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启迈”)及精电(深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电(深圳)”)共同出资 5,000 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东方华安(北京)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用于投资建设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出具“证监许可[2020]3386
号文”《关于同意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已于 2021 年 1 月 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
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38.0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61,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84,961,334.2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6,038,665.77 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867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 676,038,665.77 元,扣除原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550,339,700.00 元后,超出部分募集资金为125,698,965.77 元。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75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金额为 90,137,444.98
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新设控股子公司开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概述

  为提高公司综合能力和竞争力,并且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遵循公司发展战略,经审慎的市场调研分析,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宁波启迈及精电(深圳)共同出资 5,000 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用于建设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其中,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出资 2,750 万元,占比 55%;宁波启迈拟使用自
有资金出资 1,500 万元,占比 30%;精电(深圳)出资 750 万元,占比 15%。其
中,宁波启迈是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来汽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桂林鑫创未
来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因此公司对新设控股子公司的合计持股比例为85%,拥有对新设公司的控制权。

  本次新设控股子公司用于建设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主要提供自动泊车、车道保持等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相关系统的软、硬件产品及解决方案。

  宁波启迈系公司全资控股,精电(深圳)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该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方情况

  公司名称:精电(深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3701B 单元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苏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显示及电子产品技术研发、设计、技术服务,管理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实业投资,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上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涉及国营贸易、配额、许可证及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后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显示及电子产品技术生产、加工。
  精电(深圳)是香港主板上市公司京东方精电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京东方精电,股票代码:00710.HK,以下简称“京东方精电”)的全资子公司。京东方精电系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京东方 A,股票代码:000725.SZ)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投资的合作方具备相应的产业基础和资金实力,合作各方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各方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精电(深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后签署《合资协议》。

  经查询,精电(深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项目基本情况

  1、新设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方华安(北京)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注册地址: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

  注册资金:5,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攀(具体以营业执照为准)

  经营范围:基于人工智能芯片和算法的辅助驾驶、自动驾驶系统开发;智能车载设备研发、生产及销售;汽车零部件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暂定,具体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750        55%      货币

宁波启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        30%      货币

精电(深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750        15%      货币

              合计                    5,000      100%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实施主体:东方华安(北京)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3)项目建设地点: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

  (4)投资规模及资金安排:本项目预计投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场
地投入为 352.80 万元,软硬件设备投入为 473.90 万元,人员投入为 3,163.50
万元,其他费用为 927.10 万元,项目预备费为 82.70 万元。

  项目总投资额 5,000 万元人民币中,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出资人民币 2,75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55%;宁波启迈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50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30%;精电(深圳)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75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15%。


  (5)项目建设内容

  随着汽车行业的不断发展,新型传感器技术不断升级和突破,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技术在汽车上的运用日益广泛。在政策扶持、网联技术发展、消费者内在需求等多种因素驱动下,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技术在汽车市场的渗透率不断提升,整体市场容量呈现快速扩张的趋势。同时,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我国汽车市场整体稳定,汽车行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总体保持扩张,显现出坚实的发展韧劲。

  为了有效提升汽车驾驶的舒适性及安全性,项目将基于公司在汽车辅助驾驶领域的产品和技术储备,进一步加快在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领域的布局和技术开发应用,将汽车电子软、硬件系统与自动辅助驾驶技术相融合,向下游客户提供完整的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及相关系统解决方案。

  在具体产品上,公司将为客户提供包括自动泊车、车道保持辅助等在内的自动辅助驾驶解决方案及软、硬件一体化产品、融合自动辅助驾驶技术的概念座舱展车、相关软件系统开发服务和芯片增值服务等。项目实施所需的场地来源于租赁的办公楼,不涉及自建厂房进行生产加工的行为,项目涉及的硬件产品计划通过委外结合质量监督的形式进行生产交付。

  本项目将通过打造统一的销售窗口和项目管理平台,不断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效率、同时加强供应链管理及销售渠道的管理能力,与业务合作伙伴一同应对瞬息万变的商业环境与外部挑战。

  (6)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期计划为 2 年,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测算,本项目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3.11%,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5.30 年,项目的内部收益率较高,投资回收期相对较短,风险较小。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新设控股子公司开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投资的必要性

  1、顺应国家政策发展,提高公司新产品的市场份额

  国家及地方均出台大量政策文件促进本行业发展,推动智能驾驶快速发展。智能座舱及自动驾驶技术乃是汽车智能驾驶的基础, 2020 年我国智能网联汽车
车联网、自动辅助驾驶等技术的智能系统,蕴藏着巨大的市场需求。

  公司在多年为客户开发座舱系统的经验中积累了智能辅助驾驶的基础技术,为自动驾驶、智能辅助驾驶一体方案的研发及产业化打下坚实基础。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是公司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进行的研发升级,有利于公司及时满足下游客户产品需求,同时提高公司整体市场占有率,实现公司良好发展。

  2、项目实施将为公司产业链延伸提供稳定支撑

  公司位于汽车制造产业链中游,产业链下游为系统集成商、整车设计公司及整车厂,本项目将通过自动和辅助驾驶技术的应用,加快提升产品的软、硬件融合能力,支撑公司向产业链下游方向拓展延伸。此举依托汽车领域庞大的市场需求,不仅为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为产品提高经济附加值,同时也以既有的座舱系统解决方案为基础,结合自主研发的自动、辅助驾驶核心技术,向下游客户提供自动驾驶、辅助驾驶系统解决方案。

  本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向下游产业链延伸提供支撑。公司将紧抓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开拓增长较快的自动和辅助驾驶细分领域,在保持主业发展的同时,积极拓宽和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