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0 证券简称:润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3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聘任公司总经理暨法定代表
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以及《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总经理的辞职情况
非独立董事罗斌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
务(原定任期 2024 年 1 月 30 日-2027 年 1 月 30 日)。辞任后,罗斌先生仍在公司担
任其他职务。董事兼总经理王光海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安排需要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原定任期 2024 年 1 月 30 日-2027 年 1 月 30 日)。辞任后,王光海先生仍在公司担
任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张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张镤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人数为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公司董事人数三
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聘任总经理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以及《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储祺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公司同意聘任储祺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其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将根据规定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手续。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储祺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变更情况
变更前法定代表人:王光海;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储祺。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所属行业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月 10 月 11 日
附件:
张镤女士个人简历:
张镤女士,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专业为蚕学,无专业职称;历任云南省企业服务中心职员、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科长、无锡市玉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湖州玉丰进出口有限公司外贸部经理;2012年10月-2014年12月,担任公司监事;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担任公司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25年3月担任公司董事。
张镤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116.3754万股,持有长兴明茂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8.7024%股权,其配偶杨庆锋先生持有长兴明茂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9178%股权,长兴明茂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445.6864万股。张镤女士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其配偶杨庆锋先生为本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储祺女士个人简历:
储祺女士,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海大学学士学位,同济大学硕士学位。历任英业达集团(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稽核专员、联宇技术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罗尔斯罗伊斯船舶(上海)有限公司质量兼生产部经理、圣戈班集团磨料磨具(上海)有限公司工业运营总监、销售总监等职务;2024
年 2 月至 2025 年 4 月担任公司湖州工厂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储祺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储祺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