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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股份: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20-12-03

中伟股份: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PDF查看PDF原文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 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 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 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CNGR Advanced Material Co.,Ltd.)

  (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 2 号干道与 1 号干道交汇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发行数量 5,697.00 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总数
发行股数              的 1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公司原有股东不公开发售股
                      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12 月 11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板块

发行后总股本          56,965.00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12 月 3 日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技术路线变动风险

    新能源汽车中纯电动汽车以锂电池作为主要动力,燃料电池汽车以燃料电池作为主要动力,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的规划,纯电动汽车将成为新能源汽车主流,燃料电池汽车将实现商业化应用,未来存在燃料电池汽车挤占纯电动汽车市场份额的风险。

    同时,按照正极材料的不同,分为三元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锰酸锂电池、钴酸锂电池等类型,近年来,三元锂电池市场占比不断提升,占据多数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用于生产三元锂电池的三元前驱体产品收入(不含受托加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分别为 64.61%、74.92%、72.33%和 68.48%。若未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主流技术路线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三元前驱体的市场需求将会受到较大影响,从而对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与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新能源汽车是公司三元前驱体产品最终主要应用领域之一。受益于产业政策的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取得了快速发展,由此带动了锂电池关键材料正极前驱体市场规模和出货量的大幅增长。为了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扶优扶强、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国家主管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进行了因地制宜的调整,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及续航里程等技术标准不断提高,购置补贴持续退坡。补贴退坡使得新能源汽车面临市场需求不足的压力,我国新能源汽车 2019 年销量出现首次下滑,同比降幅为 4%;同时,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均面临降成本的巨大压力,部分企业出现净利润下降的情形。
未来,若我国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下游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0.01%、
71.41%、81.34%和 90.84%,其中 LG 化学、厦门钨业合计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2.04%、58.35%、68.29%和 73.84%,占比较高且持续提升,主要是因为公司客户多为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龙头企业,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导致公司客户相对集中。未来,如果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主要客户的经营、财务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而公司未能及时培育新的客户,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三元前驱体及四氧化三钴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铝)、氯化钴等。受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市场供需变化的影响,原材料价格可能发生较大变动,从而导致公司采购价格出现一定波动。公司与主要客户未就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约定价格调整机制。如果发生采购价格大幅波动,公司未能严格以销定采,锁定价格波动风险,或者主要原材料供应短缺等情形,公司又未能及时有效应对,将会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597.37 万元、
-20,846.60 万元、-25,064.24 万元和-16,370.13 万元,持续为负,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快速增长使得存货、经营性应收项目大幅增加所致。如果未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情况得不到有效改善,则公司在营运资金周转上将存在一定的风险,并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促进实现公司股东的投资收益最大化,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
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实行积极透明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三、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天职会计师对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20 年 6 月 30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
度和 2020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0]36518 号)。

    同时,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2020 年修订)》,天职会计师
对公司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职业字[2020]37860 号)。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未来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公司经营模式、主要采购和销售情况以及公司执行的税收政策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0 年 1-6 月及 2020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295,557.23、
507,700.43 万元,分别同比增长 22.32%、37.3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5,411.26 万元、28,028.06 万元,分别同比增长 82.32%、126.52%;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0,120.41 万元、22,152.34 万元,分别同比增长 95.40%、220.68%。

    2020 年 1-6 月及 2020 年 1-9 月,公司经营业绩均同比呈较大幅度增长趋势,
主要由于:一方面,公司核心产品均成功跻身全球领先的锂电池产业链,客户结构优质,受益于 LG 化学、特斯拉和厦门钨业等主要客户的增量采购,公司销售规模同比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受益于规模效应的释放,公司降本增效显著,叠
加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经营业绩的有利影响,共同推动毛利率及净利率的提升。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四、2020 年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730,000 万元至 800,000 万元,同比增长 37.45%
至 50.6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6,000 万元至 40,000 万元,同比增
长 100.19%至 122.4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0,000 万元至 34,000 万元,同比增长 147.39%至 180.37%。以上 2020 年业绩预
计情况为公司初步测算数据,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公司预计 2020 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均同比增长较快,主要是由于公司对
主要客户 LG 化学、特斯拉和厦门钨业等核心客户销售收入增长,公司规模效应进一步凸显,利润水平大幅提升;另一方面,受益于规模效应的进一步释放、产能利用率的进一步提升,公司降本增效效果明显再提升,叠加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上行对经营业绩的有利影响,共同推动毛利率及净利率进一步提升。


                      目  录


声  明...... 1
发行概况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特别风险提示 ...... 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4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 5

    四、2020 年业绩预计情况...... 6

目  录...... 7
第一节 释  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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