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300916 深市 朗特智能


首页 公告 朗特智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朗特智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1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1,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5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56.52元/股,截至2020年11月26日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0,193.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3,022.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441ZC0044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额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188.00              0.00

  2  电子智能控制器产能扩大项目                  7,654.39            7,654.39

  3          补充营运资金                        7,000.00            7,239.84

  4    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24,167.39          14,422.12

  5            超募资金                          4,500.001            4,500.00

              合计                              55,509.78          33,816.35

    注 1:公司原有的超募资金金额为 15,336.01 万元,其中,10,836.01 万元为已明确用于
“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1, 4,500 万元已明确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3,816.35 万元,存放在募
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为 9,258.67 万元,另持有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 14,000.00 万元(以上余额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补充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前次现金管理产品尚在有效期,则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已包含该部分金额。

  (二)拟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品种

1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增加“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新增投资部分将使用公司尚未明确投资方向的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补足。

2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4,500 万元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34%,符合当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021 年 01 月 18 日,公
司完成使用超募资金 4,5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工作。


  ○1 满足低风险、安全性高、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要求,产品发行主体需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机构;

  ○2 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相应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等。

  2、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品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非保本浮动收益类金融产品、非保本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信托产品等。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尽量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含本数)和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运营的情形。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朗特智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的需求,公司基于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