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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新材: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瑞丰新材: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编制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2396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30.2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475.00万元,坐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7,289.36万元后,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开发区支行账户(账号为:9550880214574100993)人民币106,185.64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02.2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4,183.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1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
验[2020]6638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22,462.39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462.39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1,000.00万元;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1,508.54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508.54万元;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22,380.73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164.7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4,215.98万元;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12,021.37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2,021.37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52,394.92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丰华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0年1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实
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沧州润孚添加剂有限公司,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中计34,000.00万元对沧州润孚添加剂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23,949,186.99元,其中存储于4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93,949,186.99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130,000,000.00元。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9550880214574101171  募集资金专户      73,218,454.34

                公司新乡开发区支

                行                9550880214574101351  募集资金专户      200,912,628.30

 新乡市瑞丰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新乡丰华街支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                            8111101012101245093                    119,818,104.35

                行

                招商银行郑州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农业路支行        371903109210301                                0.00

                合计                                                      393,949,186.99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开发区支行办理大额存单13,000.00万元,其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114.27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4日对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0]6747号《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并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外汇、承兑汇票或开具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分别为899.69万元、4,394.65万元、3,757.7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9,052.05万元,未使用自有外汇和信用证进行支付置换。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和效果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6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股票3,75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2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113,4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04,183.3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183.36万元。

    2020年1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及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000.00万元建设“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3,500.00万元建设“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投入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

    2022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际使用超募资金14,215.9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本期末,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累计投入2,060.53万元;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3,603.67万元;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累 计 投入 13,455.86 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35,215.98万元。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按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0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2020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下,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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