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300908 深市 仲景食品


首页 公告 仲景食品: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仲景食品: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20


证券代码:300908        证券简称:仲景食品      公告编号:2026-015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0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锋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6 人,代表股份 80,560,0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7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 人,代表股份 80,123,04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7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4 人,代表股份436,9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3%。

  2、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9 人,代表股份 771,08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34,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28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4 人,代表股份 436,98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3%。

  3、公司董事、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491,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5%;反对 20,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弃权 47,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03,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722%;反对 20,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46%;弃权 47,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32%。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491,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5%;反对 20,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弃权 47,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03,0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723%;反对 20,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46%;弃权 47,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31%。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421,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84%;反对 90,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4%;弃权 47,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32,8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683%;反对 90,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86%;弃权 47,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31%。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485,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9%;反对 20,7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弃权 54,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96,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732%;反对 20,7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66%;弃权 54,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02%。

  (五)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420,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0%;反对 91,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7%;弃权 47,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31,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256%;反对 91,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813%;弃权 47,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3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484,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6%;反对 20,4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弃权 54,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95,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430%;反对 20,4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77%;弃权 54,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9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苏宏泉律师、刘铮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关于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