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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06 深市 日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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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明: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9


证券代码:300906          证券简称:日月明      公告编号:2025-029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理财品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投资金额: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含 2.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由于上述事项即将到期,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6.42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 528,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6,672,424.5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1,727,575.47 元。2020 年 11 月 3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41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万元)        (万元)

 1    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智能制造中心及    27,345.72        27,345.72

      研发中心项目

 2    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运维中心项目        6,284.80        6,284.80

                    合计                          33,630.52        33,630.52

    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4,542.24万元。

    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3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3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3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048.78万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智能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运维中心项目”变更为“日月明南昌高新区轨道测控设备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日月明南昌高新区轨道测控研发中心建设和技术研发项目”、“日月明营销及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万元)        (万元)

 1    日月明南昌高新区轨道测控设备生产基地技    11,172.00        11,172.00
      术改造项目

 2    日月明南昌高新区轨道测控研发中心建设和    20,909.32        20,342.42
      技术研发项目

 3    日月明营销及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4,010.52        4,010.52

                    合计                          36,091.84        35,524.94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预计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品种

    (1)自有资金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
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2)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公司拟购买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理财品种,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含现金管理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理财品种,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尽管上述投资理财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