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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5-003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 点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3 日以电话通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公司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毅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认真落实和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该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运行的实际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关晋平女士、李健飞先生、陆圣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蒋志勇先生所作的《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已编制完成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
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7,897,756 股为基数,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3,369,326.80 元(含税)。同意公司在满足分红条件下,开展 2025年中期分红的规划。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为了提高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缩短投资者获取股息红利的等待时间,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在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情况下公司可进行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并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在 2024 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其报酬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 2025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该议案,认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开展,具有必要性。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同时公司保证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不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董事陈劲松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表决 1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公司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结合 2024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绩效考核标准以及 2024 年度董事、高
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了继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经公司总经理蒋志勇先生提名的陶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规范公司管理运作、防范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流动资金的需要,2024 年度公司拟向相关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在总额度不超过 3.5 亿元范围内可调整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和签署所需的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 2025 年度为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提供 1.7 亿元担保,其中 15000 万元为续期上年度担保,本次拟新增的担保额度为 2000 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本数)及不超过 15,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