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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5

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2-075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
                      进展公告

    公司股东林美钗女士、常世伟先生、王正先生、朱贵阳先生、吴添林先生、 黄文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公司股东林美钗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和/或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8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603%)。

  公司股东常世伟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和/或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992%)。

  公司股东王正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方式和/或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797%)。

  公司股东朱贵阳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和/或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62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161%)。

  公司股东吴添林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和/或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703%)。

  公司股东黄文聪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和/或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43%)。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林美钗女士、常世伟先生、王正先生、朱贵阳先生、吴添林先生、黄文聪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9 月14 日,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美钗女士、常世伟先生、王正先生、朱贵阳先生、吴添林先生、黄文聪先生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朱贵阳先生因工作需要,转任公司其他工作岗位,不再担任财务总监职务,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承诺事项,朱贵阳先生属于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情形,应当在其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
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相关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林美钗女士、常世伟先生、王正先生、朱贵阳先生、吴添林先生、黄文聪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9 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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