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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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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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5)第 430010 号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航空公
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广联航空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56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9,247,2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6,475,410.96元。
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2020年10月21日汇入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等账户中。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及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7901号《验资报告》。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60,110,435.73元,本报告期未使用。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航空复合材料零部件生产线扩展及技改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860,110,435.73元,部分结项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流金额为6,149,880.0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支付发行费用后)人民币856,475,410.96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9,784,904.85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号)同意注册,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7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0,000,000.00元,扣除应付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保荐及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5,300,000.00元后,余额人民币694,700,000.00元已于2023年3月2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本次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上述保荐及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用总计不含增值税金额7,952,379.4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2,047,620.51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于2023年3月29日出具了《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4965号),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已同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群力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88,184,224.70元,其中本报告期使用167,073,330.39元,全部用于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688,184,224.70 元,
部分结项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流金额为 5,408,889.08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104,999.77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支付发行费用后)人民币692,047,620.51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2,650,493.04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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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明细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65010078801400003129,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航空复合材料零部件生产线扩展及技改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65010078801900003130,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航空金属零部件数控加工中心扩能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65010078801500003132,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直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923008010013356675,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航空工装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5)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和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500050129200073027,该专户仅用于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6)公司之子公司广联航空(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广联)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阎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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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专户),账号为961009010021341042,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西安航空产业加工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7)公司之子公司西安广联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滹沱
一 路 支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以 下 简 称 专 户 ), 账 号 为
72190078801200000994,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航空复合材料零部件生产线扩展及技改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8)公司之子公司广联航空(晋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城广联)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晋城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28010078801500001505,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航空复合材料零部件生产线扩展及技改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1)公司在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西大直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56209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