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300889 深市 爱克股份


首页 公告 爱克股份: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爱克股份: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8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同时拟募集配套资金。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爱克股份,证券代码:300889.SZ)自 2025 年11 月 19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
在 2025 年 12 月 3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
证券最晚将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
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硅翔”或“标的公司”)。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严若红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木鱼路 57 号

成立时间    2008 年 5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3,020.9842 万元人民币

            一般项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新材料技术研发;
            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隔热和隔音
            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
            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工业设计服务;货
经营范围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工业
            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
            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
            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
            充电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目前正与标的公司各股东接洽。

  初步确定的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第一大股东严若红,其直接持有标的公司 31.34%的股权。公司已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控股权的事项与严若红签署《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严若红关于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的意向书》(以下简称“《股权收购意向书》”)。

  本次交易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交易对方范围、交易标的的股权比例以公司与标的公司各股东洽谈的情况及后续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控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交易对方、支付方式,应以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中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本次重组的意向性文件

  公司与标的公司东莞硅翔主要股东严若红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书》,约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控股权。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以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三、停牌期间的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经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二)本次交易的《股权收购意向书》;

  (三)交易对方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文件;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