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7 证券简称:谱尼测试 公告编号:2025-013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 4 人;
解除限售股数: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7,600 股,占目
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14%;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除
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 357 人,
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根据激励对象对公司贡献度不同,将激励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激励对象不超过 333 人,第二类激励对象不超过 24 人。
2、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25,713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6,800,000 股的 0.238%。其中首次授予 220,570 股,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6,800,000 股的 0.161%,占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391%;预留 105,143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6,800,000 股的 0.077%,占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00%。
(三)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算,分别为 30 个月、42 个月、54 个月、6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
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权益数量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占预留授予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25%
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25%
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5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5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25%
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四个解除限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25%
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7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四)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以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定比2020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X。
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2 年-2025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如下表所示:
各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各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解除限售期 考核 2020 年增长率(A) 2020 年增长率(B)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 2022 年 61% 46% 64% 49%
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 2023 年 105% 77% 110% 82%
解除限售期
第三个 2024 年 160% 114% 168% 122%
解除限售期
第四个 2025 年 230% 159% 244% 170%
解除限售期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期及未来其他期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下同。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各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A≧Am X=100%
2020 年增长率(A) An≦A
A
各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B≧Bm X=100%
2020 年增长率(B) Bn≦B
B
当考核指标出现 A≧Am 或 B≧Bm 时,X=100%;当考核
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 指标出现 A
比例 X 的规则 其他组合分布时,X=A/Am*100%或 X=B/Bm*100%。若营
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均达到触发值及以上,则公司
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以孰高者确定。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
考评结果 A B C D
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5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 2,628,563 股,首次授予 2,102,850
股,预留 525,713 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25,713 股,包含首次授予 220,570
股及预留 105,143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302,850 股,包含首次授予 1,882,280
股及预留 420,570 股。
(三)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四)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本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