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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耐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5

狄耐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84            证券简称:狄耐克            公告编号:2024-006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的,则相关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含本数),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按拟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及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333,33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32%;按拟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及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 2,222,22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8%。

  (6)拟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未来如有减持计划的,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过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风险;

  (2)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或者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或员工放弃参与持股计划、回购专户库存股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导致已回购股票需要全部或部分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照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4.87 元/股,应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6,1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9,795,943.3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6,304,056.6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验字[2020]361Z009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项目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万元)          (万元)

  1    制造中心升级与产能扩建项目      33,272.23          32,624.66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7,871.87            7,778.99

  3    营销及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6,993.45            6,993.45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313.04          20,313.04

              合计                    69,450.59          67,710.1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630.41 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920.27 万元。

  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超募资金,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保 本 型 产 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超募资金,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含超募资金,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超募资金,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 保 本 型 产 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2,058.28 万元(包含尚
未到期的理财本金及收益、存款利息等)。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与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考虑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
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实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的,则相关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拟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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