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4 号)同意注册,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价格 14.1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54,25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和其他相关发行
费 ( 不 含 增 值 税 ) 41,828,529.84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12,421,470.16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苏公 W【2020】B081 号《验资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结束,相
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江苏江南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 1084600000017044 162,421,470.16 - 已销户
有限公司常州
市邹区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州 82300188000095668 150,000,000.00 - 已销户
邹区支行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情形。
三、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1,242.15
减: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124.33
其中: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项目募集资金 -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减: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395.56
加: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减手续费) 1,277.74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 -
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3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前次募投项目“新建特种设备用不锈钢、合金钢无缝钢管制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10,395.56 万元(其中未使用完的募集资金本金9,117.82 万元,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 1,277.74 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前次募投项目“新建特种设备用不锈钢、合金钢无缝钢管制造项目”的募集
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 26,242.15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实际投资总额
为 17,124.33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为-9,117.82 万元,原因系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随着设备精度的提升,提高了生产的效率,进一步降低了设备的整体投资额度。
四、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已对外转让或
置换情况。
六、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4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 2.40 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 2 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 2 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3 年销户,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产品均已到期赎回。
七、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 103,955,549.00 元(含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 12,777,377.47 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 前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
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需求,无法单独
核算效益。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九、 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情况。
十、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22 日
附表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242.15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2,519.8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519.8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2020 年 5,350.8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列 不适用 2021 年 3,928.53
2022 年 9,255.93
2023 年 13,98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