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5-075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94,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6%,涉及激励对象5人。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8月15日办理完成。
3、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8,469,836股减少至188,175,836股。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和
2025 年 6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回购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294,000 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和 2025 年
6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0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公示了
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11 月 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3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7、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8、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94,000股限制性股票(调整后)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2022 年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 43.34 元/股,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
成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期间实施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2023 年度权益分派、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22 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实施完毕,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59,143,7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2023 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实施完毕,公司以当时总股本 88,880,64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2024 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实施完毕,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134,951,140 股剔除当时已回购股份 1,154,400 股后的 133,796,74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3.34 元/股调整为 14.10元/股。
(三)回购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4,334,000.00 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股票注销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294,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6%,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88,175,836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1136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8月15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考虑其他事项,公司总股本将由188,469,836股变更为188,175,836,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股份 7,601,002 4.03 7,307,002 3.88
高管锁定股 7,307,002 3.88 7,307,002 3.88
股权激励限售股 294,000 0.16 294,00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0,868,834 95.97 180,868,834 96.12
合计 188,469,836 100 188,175,836 100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 入所造成。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情况
1、2024 年度权益分派导致的股份变动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4,951,140 股剔除已
回购股份 1,154,400 股后的 133,796,7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2 日。
截至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因公司回购专户累计持有公司
股份 1,154,400 股不享有上述 2024 年度权益分派的权利,导致公司 2024 年度权
益分派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控 股股东宁波新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协实业”)及实际控制人林光
耀、林光成、林强合计持股数量由 76,881,000 股增加至 107,633,400 股。合计
持股比例由 56.97%增加至 57.11%,合计持股比例增加了 0.14%。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的股份变动
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完成相关登记手续,截止到
2025 年 8 月 15 日,新协实业及实际控制人林光耀、林光成、林强合计持股数量
由107,633,400股变更至107,515,800股,合计持股比例由57.11%增加至57.14%, 合计持股比例增加了 0.03%。
综上,截至2025年8月15日,新协实业及实际控制人林光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