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1 证券简称:美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
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2、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母公司
综合收益总额 175,086,609.86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9,824,841.68 元后,减去派
发现金红利 144,003,600.00 元,股东权益内部结转增加 3,685,112,461.62 元,加
上母公司期初的未分配利润 262,141,827.99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
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3,958,512,457.79 元,合并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 润为 3,901,455,898.66 元。
3、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 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的股数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 元(含税),每 10 股送红股 4 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上述分配后,母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
年度。
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时,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红比例固定不变,
送红股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4、2024 年内,公司实施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 年三季度利润
分配方案,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72,001,800.00 元。若本次利润分红方案获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再现金分红 239,946,000.00 元(以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 479,892,000 为基数,最终
分红时将以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的股数为基数)。
2024 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430,139.00 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综上 2024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合计 312,377,939.00 元,占本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214.6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 311,947,800.00 72,001,800.00 240,006,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5,523,035.03 1,588,613,716.39 1,472,913,348.78
研发投入(元) 59,855,259.66 119,369,082.91 45,523,845.46
营业收入(元) 2,271,102,614.47 4,511,934,715.53 3,658,245,441.4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901,455,898.66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958,512,457.79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384,009,600.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069,016,700.0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384,009,600.0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224,748,188.0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2.15%
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否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利润均为正值, 2022、2023、2024 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合计高于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 3,000 万
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 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是综合考虑公司战略规划、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外部融资环境及对投资者的回
报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具备合法性、合规
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超过当期净利润的 100%,公司现金流充裕,不存在大额负债,
本次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公司在 2024 年因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
金 327,881,198.9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未使用过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目前没有计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内容。
四、2025 年中期分红授权
为尽可能的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提升公司分红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在有条件进行 2025 年中期(2025 年半年度或 2025 年第三季度)
分红时,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执行具体的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前提条件
1、公司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分红上限
分红金额上限为不超过相应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授权期限
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