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841 深市 康华生物


首页 公告 康华生物: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康华生物: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康华生物: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41        证券简称:康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1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06.60 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04.63 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 年 5 月 8 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简要情况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106.60 元/股(含)。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价格上限 106.60 元/股和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0,0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938,087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0%;以回购价格上限 106.60 元/股和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0,0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876,172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9%,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为准。


  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6、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进行回购。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分 别 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12)、2024 年 1 月 26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5)。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4年1月2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051,775.00股后的132,598,67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按“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265,197,348.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8日。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265,197,348.00元÷134,650,449股=1.9695244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元/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969524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
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06.6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04.63元/股(含)。

  具体计算过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06.60元/股-1.9695244元/股≈104.63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5月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