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8 证券简称:锐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3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完善党建工作相关内容及其他条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 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上市公
程。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四十八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第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维 员应维护公司资金的安全,公司董事、 护公司资金的安全,公司董事、高级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股东、 管理人员协助、纵容股东、实际控制 实际控制人侵占公司资产的,公司董 人侵占公司资产的,公司董事会视情 事会、监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 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对负 人给予处分,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 有严重责任的董事提请股东会予以罢
监事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免。 免。
...... ......
第五十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 第五十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下列对外担 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下列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会审议: 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
的担保; 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提供的担保; 人提供的担保;
(八)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八)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应由股东会审批 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应由股东会审批
的其他对外担保。 的其他对外担保。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除应当 股东会审议前款第(三)项担保事项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应当经 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审议同意。涉及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除应当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议案应当经 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 2/3 以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上同意。 审议同意。涉及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
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议案应当经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 2/3 以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 上同意。
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 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 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
上通过。 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 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 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 通过。
担保,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四)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五)(六)项情形的,可以免于提交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
股东会审议,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
除外。 担保,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四)
(五)(六)项情形的,可以免于提交
股东会审议,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除外。
第五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 第五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会通知中明确规 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会通知中明确规
定的地点。 定的地点。
股东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 股东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 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 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 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
出席。 席。
第五十五条 ...... 第五十五条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将在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 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 股东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临时股东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时股东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五十九条 对于审计委员会或者股 第五十九条 对于审计委员会或者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 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 会秘书将予以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
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第七十六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七十六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主持。 持。
...... ......
第八十八条 ...... 第八十八条 ......
(四)关联事项形成决议,必须由出 (四)关联事项形成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 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数以上通过;如该交易事项属本章程 半数通过;如该交易事项属本章程第第八十四条规定的特别决议事项,应 八十四条规定的特别决议事项,应由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
第八十九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 第八十九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会合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 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东会提供便利。
第九十一条 …… 第九十一条 ……
(二)与会股东所持的每一有表决权 (二)与会股东所持的每一有表决权的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 的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即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所拥有的 票权,即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所拥有的
全部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乘 全部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乘
以应选董事数之积; 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
新增 第一百〇三条 公司经上级党组织批
准,设立中国共产党天津锐新昌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
“党支部”),党支部落实管党治党主
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
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
先锋模范作用。公司应当为党支部的
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新增 第一百〇四条 公司党支部设支部书
记 1 名,根据工作需要设若干名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