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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能电气: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5

上能电气: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2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和惠路6号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
和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80,695,3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4681%。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57,798,32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0729%。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2,897,04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3951%。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8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2,897,04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951%。其中现场出席0人,代表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通过网络投票8人,代表公司股份22,897,04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951%。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

  6、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684,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86,0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684,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9%;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86,0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684,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9%;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86,0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684,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9%;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86,0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684,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9%;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86,0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684,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9%;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86,0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390,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11%;反对305,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591,8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71%;反对305,2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684,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9%;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86,0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411,5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895%;反对1,283,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1,613,1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929%;反对1,283,8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391,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784%;反对1,303,9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1,593,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053%;反对1,303,9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684,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9%;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86,0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004,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94%;反对109,8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787,1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02%;反对109,8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控股股东吴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朔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664,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8%;反对31,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66,0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5%;反对31,0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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