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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09 深市 华辰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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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辰装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3

华辰装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09            证券简称:华辰装备            公告编号:2023-047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曹宇中、刘翔雄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为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长期合作伙伴,协同优势资源,推动上市公司战略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曹宇中先生、刘翔雄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5,218,000 股,即不超过华辰装备总股本的 10.0002%。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未签订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在正式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后,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曹宇中、刘翔雄

  2、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曹宇中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56,990,828              22.60%

  刘翔雄    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        58,664,000              23.26%

  注:“比例”数据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下同。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曹宇中、刘翔雄

  2、减持原因:为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长期合作伙伴,协同优势资源,推动上市公司战略发展。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4、减持方式:协议转让

  5、减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数量与比例:曹宇中先生、刘翔雄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5,218,000 股,即不超过华辰装备总股本的 10.000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7、减持价格:按照协议转让定价规则执行。若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变动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1、曹宇中先生、刘翔雄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若本人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宇中先生、刘翔雄先生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曹宇中先生、刘翔雄先生将根据受让方实际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未签订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在正式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后,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曹宇中先生、刘翔雄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3、曹宇中先生、刘翔雄先生、赵泽明先生为公司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72,637,728 股,占本公司总本比例 68.46%;如本次减持计划全部实施完成后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47,419,72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8.46%,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曹宇中先生、刘翔雄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实际控制人曹宇中先生、刘翔雄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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