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5-073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份减持完毕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闯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比女士和公司董事蒋晓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近日公司收到金闯先生、杨比女士及蒋晓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金闯先生、杨比女士及蒋晓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份来源
(1)金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买入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杨比:股权激励已经解除限售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买入的股份、持股平台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蒋晓明:股权激励已经解除限售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买入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区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比例
名称 方式 (元/股) 间(元/股) (股) (剔除前) (剔除后)
集中
竞价 2025.9.3-2025.10.16 27.30 23.94-30.78 4,506,935 0.9942% 0.9991%
交易
金闯 大宗 2025.9.3-2025.10.17
交易 24.79 20.84-28.41 8,745,600 1.9293% 1.9388%
合计 - - - 13,252,535 2.9236% 2.9380%
集中
杨比 竞价 2025.8.6-2025.10.17 23.63 19.00-29.00 390,490 0.0861% 0.0866%
交易
蒋晓 集中
竞价 2025.7.28-2025.9.5 20.61 18.14-22.60 46,000 0.0101% 0.0102%
明 交易
注 1: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2,221,971 股后的总股本为 451,078,532 股,剔除前的
公司总股本为 453,300,503 股,下同。
注 2:本公告若出现比例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称 股数(股) 比例(剔 比例(剔除 股数(股) 比例(剔 比例(剔除
除前) 后) 除前) 后)
合计持有股份 155,267,033 34.2526% 34.4213% 142,014,498 31.3290% 31.4833%
其中:无限售条
金闯 件股份 38,816,758 8.5631% 8.6053% 25,564,223 5.6396% 5.6674%
有限售条件股
份 116,450,275 25.6894% 25.8160% 116,450,275 25.6894% 25.8160%
合计持有股份 1,561,960 0.3446% 0.3463% 1,171,470 0.2584% 0.2597%
其中:无限售条
杨比 件股份 390,490 0.0861% 0.0866% 0 0.000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
份 1,171,470 0.2584% 0.2597% 1,171,470 0.2584% 0.2597%
合计持有股份 184,000 0.0406% 0.0408% 138,000 0.0304% 0.0306%
蒋晓明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46,000 0.0101% 0.0102% 0 0.000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
份 138,000 0.0304% 0.0306% 138,000 0.0304% 0.0306%
二、其他情况说明
1、金闯先生、杨比女士、蒋晓明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未违反其作为公司董事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金闯先生、杨比女士、蒋晓明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
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
存在违反其减持计划的情形。
3、金闯先生未违反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公告书》上所做的关于股份减持事项的承诺。
4、金闯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金闯先生仍为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
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杨比女士和蒋晓明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金闯先生、杨比女士、蒋晓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
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