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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0802            证券简称:矩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和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
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内容,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董事
会的工作情况,反映了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领导管理层在生产经营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杨克武先生、张浩先生分别向本次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5-011)《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5-012)。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核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与公司成长性相符合,公司秉承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原则,在强化公司盈利能力的同时保持现金分红,与投资者共创共享公司价值。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1.60 元(含税)。以公司截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总股本 289,295,555 股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数 11,191,352 股后的 278,104,203 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 44,496,672.48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的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的日常管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并在报告期内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
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
执业准则,认真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2024 年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日常生产运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苏州矩耀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集成组件(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系统、设备、原材料)和软件,2025 年预计金额为 2000 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杨勇回避本议案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
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扩充融资渠道,提升运营能力,公司董事
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回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业务。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以公司或子公司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金额以银行与公司或子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