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瞳光学”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9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6.1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45,17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811,320.74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40,358,679.26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
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华兴验字【2021】21002100075 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账户类别 初始存放金额 2024年12月31
日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44050177915609888888 募集资金专户 141,396,415.10
莞市分行
合计 —— —— 141,396,415.1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2023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开发行 6,000,000.00 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份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00,000,000.00 元,债券期限为 6 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总额人民币6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11,249,651.93元(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8,750,348.07 元。该募集资金截至 2023 年 8 月 17 日已
全部到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2011760245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账户类别 初始存放金额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901012901638732 募集资金专户 85,000,000.00 8,805.09
东莞长安乌沙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22606889 募集资金专户 85,000,000.00 4,092.08
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5020100100266898 募集资金专户 421,000,000.00 455,292.71
东莞长安支行
合计 —— —— 591,000,000.00 468,189.88
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附件 1-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一)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
变更情况。
(二)2023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由于考虑到投资成本及效益等因素,公司重新评估了“精密光学镜头生产建设项目”所涉及建筑工程实施的实际需求,增加建筑工程费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减少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以保障募集资金充分合理使用。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公司实际建设情况进行调整,为提高募投项目建设效率及实施效果,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求。上述调整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优化资源配置,从而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2)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
本次涉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项目为“精密光学镜头生产建设项目”,该项目原实施主体为上饶宇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瞳光电”),实施地点位于上饶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拟增加宇瞳光学为该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基于宇瞳光学的所在地,拟增加东莞市为该项目的共同实施地点。本次调整前后,公司募投项目“精密光学镜头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如下: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精密光学镜头生产建设项目 宇瞳光电 宇瞳光电、宇瞳光学 上饶市 上饶市、东莞市
增加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8144782XE
成立时间:2011 年 9 月 6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 99 号
注册资本:32,602.0266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光学镜头、光学仪器、精密光学模具、光学塑胶零件、光学镜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新增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公司董事会同意宇瞳光学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后续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在保证募投项目“精密光学镜头生产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实施主体
宇瞳光电 宇瞳光电 宇瞳光学
序号 项目
1 建设投资 43,000 35,500 7,500
1.1 建筑工程费 22,000 30,800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21,000 4,700 7,500
1.3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1.4 预备费
2 铺底流动资金
小计 43,000 35,500 7,500
(5)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为提高募投项目建设效率及实施效果,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求,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
五、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无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二)2023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