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790 股票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1-084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
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司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品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770.12 万股调整为 705.33 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36 人调整为 217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16.12 万股调整为 564.33 万股,预
留部分数量由 154 万股调整为 141 万股。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张品光、金永红、姜先海、
张伟、林炎明、谷晶晶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
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24 日,向首次授予的 217 名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564.33 万股,授予价格为 18.39 元/股。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张品光、金永红、姜先海、
张伟、林炎明、谷晶晶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