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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89 深市 唐源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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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公告日期:2025-12-10


 股票代码:300789                                股票简称:唐源电气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 Tangyuan Electric Co.,Ltd.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 9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声  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构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所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构的批准、核准或注册。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同时,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的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重大风险提示

  (一)宏观经济政策与产业政策调整风险

  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投资资金需求较大,且相关项目主要由政府主导,受我国宏观经济发展情况、经济运行周期、财政支出能力、现有基础设施使用情况、政府融资渠道以及各地区经济发展政策等多因素影响。未来如果国家对轨道交通领域的支持政策进行重大调整或经济发展形势出现不利变化,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投资规模下降,而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经营战略,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5 年 1-6 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28,996.10 万元,同比下降 2,491.69 万
元,降幅为 7.91%,主要系发行人子公司攀西钒钛生产加工业务自 2025 年开始采用外包经营,不再直接从事钛精矿的生产加工,钒钛资源开发与利用板块收入下滑明显所致;实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61.51 万元,同比减少1,562.82 万元,降幅为 36.14%,主要系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部分期间费用支出有所增长。若上述不利因素未能有效管控,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三)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2022 年末、2023 年末、2024 年末及 2025 年 9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原值分
别为 37,514.95 万元、52,169.98 万元、67,592.51 万元和 74,060.01 万元,其中钒
钛业务应收账款原值分别为 1,302.65 万元、7,247.74 万元 、 10,361.49 万元和10,419.99 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如果未来下游客户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出现支付能力问题或信用恶化,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逾期金额
持续增加或无法回收的风险。此外,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开始执行会计估计
变更,将钒钛业务划分为单独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并对钒钛业务涉及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若钒钛业
务应收账款账龄进一步延长,对应的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将相应增加,从而对公司未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甚至导致公司亏损。

  (四)从事贸易业务带来的风险

  公司从事贸易业务,存在与上游供应商先款后货、与下游客户货到收款的结算方式。贸易业务采购和销售的产品主要为钛精矿和煤炭等,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存在一定波动。产品市场价格变动,可能导致客户或供应商无法继续履约,从
而产生公司需要承担预付款项资金损失的风险。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贸
易业务的预付账款中,预计下游相关客户难以按原价格执行合同,为减少损失不再采购商品,拟通过协调供应商退款方式处理相关款项的金额为 3,514.99 万元,2025 年 10-11 月期间,上述预付款项尚未有新的退款,同时相关供应商经营和净资产规模较小,能否按照计划退款面临一定不确定性。若上述不利因素未能有效管控,公司将面临供应商不能足额退回预付款项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鑫鑫工贸预付款尚未收回金额为 2,074.03
万元,2025 年 10-11 月鑫鑫工贸未按计划还款,鑫鑫工贸的经营和净资产规模较小,能否按照计划履约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面临不能足额或者不能及时收回该项预付款的风险。

  (五)本次募投项目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

  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慎重、充分地分析和论证,但在项目建设期内,受到前期投资及新增折旧摊销影响,相关募投项目收入可能无法覆盖成本费用,存在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

  (六)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是基于现有市场环境所做出的合理预判。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但由于政策和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性,若未来发生宏观政策环境的变动、行业竞争情况、技术水平发生重大更替、市场容量发生不利变化等因素,将可能导致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未达预期,从而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上述因素均可能导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预期效益。

  (七)毛利率波动甚至下降的风险


  影响公司毛利率的因素包括产品销售价格和成本。销售价格主要受市场需求及市场竞争两方面因素影响;产品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构成,其中占比最大的直接材料主要包括电气设备类部件、相机和激光雷达、电脑、服务器等,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利润空间有一定的影响。同时,随着整体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人工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持续增大。若未来市场竞争加剧,或者公司产品被其他新技术产品替代,或者产品成本大幅上升而销售价格未同比例上升,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

  (八)技术研发与产品升级风险

  随着行业数字化转型加速,在以人工智能大模型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驱动下,市场对于人工智能相关产品的需求显著增强,行业技术水平不断进步与创新。公司必须不断完善技术研发及创新,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政策导向,把握产品和技术研发方向,根据客户需求情况不断开展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保持技术的创新性和领先性。如果公司无法持续在技术上取得突破、紧跟政策、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并实现核心技术在产品中的应用,将存在技术竞争优势被削弱的风险。

  (九)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轨道交通智能运维行业是技术和人才密集型产业,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是保障公司业务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关键。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承担着公司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管理方面的重要职责,对公司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轨道交通智能运维行业的技术进步,同行业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因此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未来,若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情况,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募投项目相关技术或产品合作失败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轨道交通智能运维 AI 大模型项目拟与外部合作方在大模型和云计算及服务等领域进行合作。由于相关的技术及产品合作尚处于前期洽谈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果未能达成合作或合作失败,公司在相关技术层面将受到一定影响,进而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十一)募投项目新增资产折旧摊销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始实施后,公司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将有所增加。经测算,本次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每年增加的折旧、摊销费用不超过 8,280.29万元,如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实现预期收益,则公司存在因资产折旧摊销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摊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风险。

  (十二)钒钛资源开发与利用业务调整的风险

  为布局新能源及新材料业务奠定基础,公司分别于 2022 年和 2023 年开始
开展钛矿及相关资源的贸易和加工业务,2025 年,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
司停止了钛矿加工业务并减少贸易业务。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
1-9 月,相关业务营运资金占用额为 2,896.21 万元、3,425.99 万元、4,124.50万元及 4,583.56 万元,对发行人营业收入贡献率分别为 0.26%、15.63%、24.06%和 14.11%,毛利润贡献分别为 0.52%、6.57%、6.40%和 6.37%,净利润贡献率分别为-0.79%、6.95%、7.41%和 11.06%,随着公司停止钛矿加工业务并减少相关贸易,对应板块收入及利润将有所下降。
二、本次发行方案概况

  (一)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二)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则公司将按
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