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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出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788            证券简称:中信出版            公告编号:2025-030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5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需如先生,199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中信出版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梁晓燕女士,199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中信出版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晓女士,201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中信出版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184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 154 万
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30 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过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相关信息进行充分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满足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